張曙光[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

張曙光[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

張曙光(1956年12月——)男,漢族,江蘇溧陽人,畢業於蘭州交通大學車輛專業,中國共產黨員,鐵道部副總工程師,教授級高工,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2003年4月,張曙光被任命為北京鐵路局副局長。2011年2月28日,被停職審查。2013年9月10日,張曙光涉嫌受賄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張曙光共獲贓款折合人民幣4755萬餘元。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其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信息

簡介

張曙光,1956年12月出生,江蘇溧陽人,1982年畢業於蘭州交通大學車輛專業。在出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之前,他在蚌埠車輛段當副段長。張曙光擁有浙江大學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兼職教授頭銜,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

長期從事鐵路機車車輛裝備現代化的技術創新,致力於高速列車套用基礎理論與工程技術研究,是中國高速鐵路技術創新的領軍人物。

先後在上海瀋陽北京鐵路局、京津城際鐵路公司、高速鐵路公司籌備組和鐵道部運輸局等單位任職,現任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局長,客運專線(高速鐵路)副總設計師,浙江大學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兼職教授,鐵路專業技術帶頭人。

2010年11月6日,中國科協在京宣布“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評選結果,張曙光入選“十佳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

貢獻

張曙光張曙光

長期從事高速鐵路、特別是高速列車套用基礎理論與工程技術研究,出版了《鐵路高速列車套用基礎理論與工程技術》、《超大型工程系統集成理論與實踐》等專著,系統提出了適應於中國國情、路情的高速輪軌系統動力學理論,為成功研製中國品牌高速列車奠定了理論基礎。作為領軍人物,主持了中國鐵路高速列車、青藏高原客車、新一代大功率交流傳動電力機車和內燃機車、客運專線系統集成等國家重大項目和超大型工程,是中國高速列車技術的奠基人。

主持了時速250公里、350公里和新一代高速列車的研發設計,形成了具有完全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中國高速列車系列產品,取得了顯著的社會、經濟效益。組織建立了系統完整的國內製造體系和產業鏈,推動了中國民族裝備製造業和鐵道車輛工程學科的發展。

高鐵事件

被停職調查

2011年,張曙光被官方媒體稱為“中國農產品交易列車技術奠基人”。在鐵道部大規模建設高鐵過程中,起著領軍人物的作用,被認為是前鐵道部部長、目前(2011年3月)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劉志軍的“左膀右臂”。

張曙光張曙光

2011年2月12日,劉志軍被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職務,接受調查後,外界便有傳言認為,張曙光作為劉志軍的嫡系將難逃干係,被調查是遲早的事。

2011年2月28日,鐵道部會議正式宣布,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已被停職審查。

此前曾被調查

據鐵路系統人士透露,早在劉志軍出任鐵道部部長之前,時任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的張曙光就曾經受到過鐵道部紀檢的檢查。因當時尚未確立招標採購體系,擁有車輛採購權的張曙光被指利用許可權擅自決定採購鄉鎮企業生產的產品。但由於沒有任何書面的證據,查不出來,最後不了了之。但張曙光因此被降職“發派”到瀋陽鐵路局出任局長助理。
劉志軍上台後即重新啟用張曙光,先是任其為北京鐵路局副局長。其後張曙光一路升遷,先後出任過京津城際客運專線籌備組組長和高速鐵路公司籌備組副組長、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副主任、運輸局副局長,最終到達其仕途頂峰:鐵道部運輸局局長。

不過,張曙光在鐵路系統內的口碑據稱相當不好。張的夫人和孩子一直在美國居住,張則孤身一人寓居北京。

被公訴

2013年9月被公訴,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據指控,張曙光的受賄多達13起,從2000年至2011年落馬前,受賄數額總計4755萬元。在高鐵“大躍進”過程中,張曙光把許多高鐵項目交給多家私企,使他們獲得暴利,張則收受巨額賄賂,而這些最終都被高鐵的天價採購掩蓋。

開庭審理

2013年9月10日,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涉嫌受賄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涉嫌受賄一案今天上午將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根據檢方指控,張曙光在13起受賄事實中,共獲贓款折合人民幣4755萬餘元;最高一筆受賄金額高達1850萬元,行賄者多是民營企業。案發後大部分受賄款物已被追繳。

受賄事實

“關照”藍箭號受賄千萬

作為劉志軍 的心腹,張曙光堅定地執行劉志軍的想法。劉志軍所犯下的兩起濫用職權犯罪,都是交派張曙光具體落實,最終使得女商人丁書苗 無償占有數億元非法利益。

與此同時,張曙光也在劉志軍助其達到權力頂峰後大肆斂財。張曙光被控的受賄事實多達13起,時間跨度從2000年至2011年落馬前,受賄數額總計4755萬元,他受賄時間跨度最長的一起受賄與民營企業廣州中車的老闆楊建宇有關。

據指控,張曙光於2000年至2011年間,利用先後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裝備部副主任和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有限公司、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建宇的請託,為楊建宇的企業解決“藍箭”列車使用以及列車配件銷售等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張曙光先後多次收受楊建宇給予的款物總計折合人民幣1050萬餘元 。

多位民企老闆行賄數據

庭審中的張曙光庭審中的張曙光
2004-2006年張曙光利用先後擔任鐵道部 運輸局裝備部副主任和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青島四方新誠至卓客車配件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慶凱的請託,收受人民幣3萬元和1萬美元。

2005-2009年間張曙光接受蘇州市 蘇城軌道交通設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洪發的請託,3次收受人民幣共30萬元。

2005年間張曙光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時,接受青島亞通達鐵路設備有限公司 總經理劉越勝的請託,收受錢款10萬元。

2009年間張曙光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設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丙玉500萬元。

2010年間張曙光收受吉林省金豆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明南200萬元。

2010-2011年間張曙光接受雙雙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曉美的請託,先後兩次收受150萬元港幣,共折合人民幣129萬餘元。

2007-2009年間張曙光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時,接受武漢正遠鐵路電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的請託,先後3次收受人民幣1850萬元。

唯一索賄行為張曙光先後3次向今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戈建鳴索取800萬元。

部分央企行賄數據

2005-2006年間張曙光接受中技國際招標公司總經理王康給予的7萬元、4萬美元和1萬歐元,折合人民幣共47萬餘元。

2009-2010年間張曙光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時,接受中鐵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劉志遠的請託,先後兩次收受30萬元和3萬歐元,折合人民幣總計57萬餘元。

此外,張曙光還多次接受中國鐵建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薛之桂和總經理鄭斌等人給予的人民幣5萬元、4萬歐元和2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總計57萬餘元 。

為當院士索賄2300萬

2013年9月,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向企業巨額索賄,用於參評院士一訊息引發公眾譁然 。公開資料顯示,在中科院2007年和2009年院士增選中,張曙光都曾參選,兩次參評專業都是“鐵道車輛”。
張曙光涉嫌受賄案1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張曙光回憶:2006年他為參評院士做準備,戈建鳴得知後主動找到他,表示需要用錢、用多少就跟他說。張曙光回答“200萬元差不多”。大約2006年底2007年初,戈建鳴第一次給張曙光拿來了200萬元。據張曙光供述,2007年參評因少了7票落選,他多次和戈建鳴電話溝通參評院士一事,主要商量“如何花點錢”促成此事。“戈認為是錢花得不到位,不是想像得這么簡單,下一次要早作準備。”此後,戈兩次從常州開車到北京京都信苑飯店,每次將300萬的現金用紙箱裝好後交給張,用於張曙光參評院士開銷。王建新則在接受調查時稱,“2008年7、8月,張曙光找我去他辦公室,當時他正在準備第二次申請院士,需要組織科研成果,讓院士們了解他的成果,還要打點評審,需要一些費用。”王建新立即表示可以“贊助一部分”,第一次給張曙光送去500萬。2009年3、4月,張曙光的初評挺順利,在他的辦公室,王建新表示“評上了還得感謝評審”,自己可以再贊助。王建新說,2009年,張曙光第二次以1票之差落選,很沮喪。王建新則表示,即使落選了,也得感謝評審,當年11月份,他又給了張曙光500萬。對於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設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丙玉錢款人民幣500萬元,他同樣表示“當時正是第二次申請院士,需要花錢。”

一審宣判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張曙光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個人著作

張曙光長期從事高速鐵路、特別是高速列車套用基礎理論與工程技術研究,出版了《鐵路高速列車套用基礎理論與工程技術》、《超大型工程系統集成理論與實踐》等專著,系統提出了適應於中國國情、路情的高速輪軌系統動力學理論,為成功研製中國品牌高速列車奠定了理論基礎。

作為領軍人物,主持了中國鐵路高速列車、青藏高原客車、新一代大功率交流傳動電力機車和內燃機車、客運專線系統集成等國家重大項目和超大型工程,是中國高速列車技術的奠基人。

鐵路系統腐敗案涉案人員

2010年10月羅金寶被免職,牽出了鐵路系統內部腐敗案的序幕,2011年2月鐵道部長劉志軍落馬,其後,鐵路系統不斷“蹦出”涉嫌違紀和腐敗的官員,迄今已有15名副局級以上幹部落馬。
姓名 職務 落馬時間
羅金寶 原鐵道部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 2010年10月
劉志軍 原鐵道部部長 2011年2月
張曙光 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局長,2013年9月一審認罪 2011年2月
蘇順虎 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 2011年6月
林奮強 原呼和浩特鐵路局局長 2011年6月
卲力平 原南昌鐵路局局長 2011年6月
聞清良 原南昌鐵路局局長 2011年6月
馬俊飛 原昆明鐵路局局長 2011年6月
郭文強 原鐵道部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 2011年2月後
劉西林 原廣東鐵路城際軌道交通設備製造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11年2月後
李汝軍 原中鐵建設集團副總經理 2011年7月
劉志遠 中鐵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2年5月
劉彪 原呼和浩特鐵路局常務副局長 2011年12月
劉瑞揚 原運輸局車輛部副主任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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